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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含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及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详见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启动。有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请认真查阅招生章程及其附录文件。现将主要调整说明如下:

一、招生学院、专业调整

(一)新增1个学术学位招生专业、1个学术学位招生方向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交学”专业(专业代码:030208)自2023年起恢复招生,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科目分别为:744政治学综合一、845政治学综合三。

新增“国家安全学”招生方向,设置在法学院“军事法学”专业下进行招生,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科目分别为:701法学综合、828国家安全学。

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复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件。

(二)新增3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商学院新增“审计”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25700),自2023年起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人文学院新增“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45300),自2023年起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该专业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科目分别为:354汉语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社会学院新增“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45400),自2023年起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该专业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为: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件。

(三)5个招生专业(方向)暂停招生

以下招生专业(方向)自2023年起暂停招收硕士研究生:

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关系”专业(专业代码:030207);

原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Z3)、“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专业代码:030106);

原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1);

原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代码:035101)。

二、初试考试科目主要调整

1、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Z5)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04公司法、金融法、破产法与反垄断法。

2、商学院“金融”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25100)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3、人文学院哲学学科各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101”)的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730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830中西哲学史(“逻辑学”专业除外),“逻辑学”专业(专业代码:010104)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为:833逻辑原理。

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件。

三、其它说明

1、法律硕士学院新增国际仲裁培养项目,预计招生25人,详细情况见学院网站招生说明或咨询学院。

2、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章程及附录的其它调整请见附件。

四、关于后期招生政策调整

如遇国家或学校调整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说明,请广大考生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2年9月10日

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章程.pdf 

附录1: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录2: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pdf 

附录3: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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